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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电瓶车!这些行为违法了

来源:小九直播回放    发布时间:2024-03-14 00:09:35
详细介绍

  楚某某在上海经营着一家电瓶车行,持续对外销售搭载标定电压大于48v的超规格蓄电池电瓶车共计20辆,销售金额达人民币6万余元。经查证,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同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楚某某公开赔礼道歉,召回已销售的超标电瓶车、消除隐患并支付赔偿款。

  法院经审理认定,楚某某作为车行经营者、销售者,在电瓶车上改装安装超标准的蓄电池,致电瓶车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车速限制等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销售金额达人民币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楚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2015年10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郭文某、刘某夫妻的电瓶车在充电中突发火灾,造成其女郭秀某死亡。经认定,火灾原因为充电电瓶电气故障所致。

  法院认为,充电电瓶为小鸟牌电瓶车电瓶,电瓶外壳有小鸟商标,电瓶内部由4块铅酸蓄电池连接组成,其中2块电池外皮部分烧毁,另外2块电池上发现“超威”标志,故此可以认定致涉案产品由小鸟公司、超威公司生产的产品共同组合而成。涉案产品存在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认定存在缺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判处小鸟公司、超威公司对郭文某、刘某的各项损失共计1235238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1年8月21日,长沙市老邹(化名)将其私自改装了电池的电瓶车停放在其租住宿舍旁的楼道内,从出租房内连接插线板,并将充电线拉到楼道内对电瓶车进行充电,随后其回到租住房内休息。当日23时许,该电瓶车因充电出现故障引起火灾,致使同栋居民成某某、张某某、吴某某3人烧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老邹作为具有电瓶车维修经验的人员,应当能够预见到收购旧电池安装到电瓶车上会造成电池爆炸、起火等危险,依然向回收废旧电池的陈某某多次收购其回收的旧电池,并安装在电瓶车上。其作为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对火灾造成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22 年5 月31 日,闵行区都市路一超市地下2 层外送站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 平方米,造成4人重伤。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快递外送员违规将电瓶车蓄电池带入外送站办公区内充电,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故障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并扩大成灾。

  因将电瓶车的蓄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并导致非常严重后果,快递外送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外送站所属单位的2名管理人员因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放任违规充电的行为,存在失职行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公安机关。

  2017年11月20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一民房因电动自行车电气线年以来,房东强某将位于吴兴区织里镇大港村强家兜9号的房屋出租给被告人胡某等人使用。在多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该处出租房均被发现存在私拉电线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安全问题。房东强某签收责令整改通知书,但事后未按要求整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强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2人死亡的难以处理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被告人胡某因过失引发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房东强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一年十个月)。火灾发生后,经调解,胡某、强某赔偿遇难人员家属116.2万元。

  2022年3月14日,广西桂林一公寓发生火灾造成租户1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是因违规停放在一楼大厅内的电瓶车电气故障引起的。被告人周某通过协议将该公寓托管给路某代理出租,承租人路某将安装有数个充电插座的一楼大厅设置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在未办理经营手续、未安装相关消防安全设施的情况下便对外招租。

  事发公寓存在一楼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进行有效分隔、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未设置灭火器、未设置疏散照明、建筑外窗设置防盗网、在建筑内违规设置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等多种违法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经法院宣判,被告人路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周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7年9月4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锦绣南园一层因宋某私拉“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致使电气短路发生火灾,火灾事故造成现场2辆电动车当场烧毁,居民翁某一辆“大众”牌轿车损坏,维修费用9500元。轿车在安盛保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依法享有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本案中,翁某的车辆损失系因宋某的损害行为造成的,安盛保险公司已经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翁某赔偿车损9500元,故安盛保险公司有权向侵权人宋某追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处宋某向代位求偿的安盛保险赔偿9500元。

  2022年10月25日,某平台专送骑手嵇某东带电瓶回出租房充电,电瓶在充电状态下故障起火,造成嵇某东夫妇死亡。

  2009年12月起,“二房东”项某云违规用木龙骨、石膏板分隔搭建,对外出租给5户人家。明知嵇某东经常进行室内充电,极易引发火灾,没有进行有效劝阻,未严格履行安全义务,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平台企业对快递外卖配送业务的主要生产工具电瓶车和蓄电池不重视,将生产工具的成本和安全风险转嫁给从业人员,区检察院拟提起公益诉讼,倒逼平台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